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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规定捐赠药品有效期少于半年不予放行

来源: 作者:系统采集 时间:2008-06-04 点击:

  新华网西安6月4日电(记者耿凌楠、毛海峰)陕西省药监局药品检测车和药品检测人员2日进驻陕西省接受药械捐赠的4家单位,确保捐赠药品安全有效。

  据陕西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省内外向陕西省灾区捐赠的药品迅速增加,陕西省药监局紧急抽调4辆药品快速检测车和8名药品检测人员,分别派往接受药械捐赠的民政、卫生、慈善、红十字会等4家单位,严格查验捐赠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情况,对有效期少于半年的一律不予放行,发现可疑药品立即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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