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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为主,市疾控中心扎实开展信息化保密工作

来源:市疾控中心 作者: 时间:2008-09-29 点击:

根据市委保密委员会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信息化保密常识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市疾控中心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采取扎实措施认真落实信息化保密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健全组织,切实履行保密工作职责。
根据上级要求,市疾控中心结合实际工作于9月2日制订了《关于印发〈张家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化保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张疾控[2008]23号),成立中心信息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陈新峰主任任组长,袁飞副主任、周静娟副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计算机信息科、后勤科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任组员,全面负责中心信息化保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同时由中心与各科室负责人、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签订了《保密承诺书》,使全体人员自觉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严格按照承诺书要求开展相应工作,严防泄密事件。
二、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切实增强全员保密防范意识。
9月2日,市疾控中心组织召开全体中层干部会议,由周静娟副书记将卫生局信息化保密工作会议精神作了认真传达,要求各科室迅速行动,组织集中学习,充分认识对信息化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中心信息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体职工于9月12日下午在六楼会议室集中收看了信息化保密知识宣传片,学习了“信息安全紧迫的危机”、“筑起网上长城”等内容,并对全体与会人员进行了信息化保密知识测试,进一步增强大家的保密防范意识,熟悉和掌握保密规定和技防要求,提高保密技防水平。
三、规范管理,完善制度,严格信息化保密责任追究制。
一是严格执行网上信息上传审批制度。所有对外发布和上传至中心网站的信息由中心办公室进行统一扎口管理,并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发布,重要信息资料须经中心主要领导审核后发布。二是规范处置保密存储载体废品。凡是在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保密存储载体废品,实行集中处理,由各科室统一交后勤科收齐后交卫生局集中处理。三是严格管理各类涉密工作数据和资料。所有涉密工作资料均不得在中心网站和《张家港疾控》内刊等载体发布,不得通过内部办公网络传输,不得通过会议或各类非正式途径口头传播,并对简报发放数量进行严格控制,在资料首页加盖“内部资料、不得外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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