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下午,市卫生监督所医政(传染病)专业学组举行了专题活动,组织学习2008年5月9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内容,并结合我市非法行医实际情况,就如何将相关非法行医案件移送司法部门处理、提高打击威慑力、更好地净化我市医疗市场进行了广泛交流。
与会人员还就“一级医院依法执业、诚信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标准”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并最终形成了送审稿。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鉴于我市民营医疗机构较多,结合我市医政监管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科学量化指标,确立一级医院(含民营医院)依法执业、量化分级的信誉度等级,对科学和规范管理全市医疗机构有着积极意义。
活动还讨论了净化手术室管理和建立医疗机构信誉度档案有关事项,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建议。